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文件指出:1、本次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做好项目储备,并结合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结合新能源消纳需求,同步加强调节能力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和调控水平。2、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2025年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4、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在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要求的绿电消费比例在25.2%~70%之间,要求比例最低的是福建省25.2%,要求比例在30%以上的省份有19个,湖南、广西、甘肃要求50%以上,四川、云南、青海均为70%。在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要求的绿电消费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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